记者从今天(6日)召开的市民政工作会议了解到,《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》计划在四月一号实施,配套细则正在制订中。
医疗救助办法覆盖低保低收入人员、五保供养对象、政府供养人员、重度残疾人以及自付医疗费用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其他人员。困难人员获资助参加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疗,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规定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,由救助金负担八成。“三无”人员、孤儿和五保对象可获全额资助。困难人员需凭证件,直接到社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费用减免,每人每年限额是1。5万元。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其他人员申请救助时,要经街道上报区民政局,经核准后,就可以凭批准的《申请评估审批表》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镇政府报销,限额也是每年1。5万元。今年市民政局还将调整城乡低保标准、建起社会救助工作机制、推进社会管理改革。慈善方面,酝酿设立羊城慈善奖,还打算设立5000个慈善箱,资助白血病儿童学生。市领导张桂芳、陈国分别对广州市去年民政工作成绩表示肯定,并提出今年的工作要求。记者谭耿彬